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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保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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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新车注册登记
(一) 所需资料:1、合格证(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、罚没车辆为罚没证、商检证明);2、购车发票(一、四联,经工商验证);3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;4、车辆保险凭证;5、《销售证明》或《购车证明》;6、身份证明(单位为《机构代码证书》复印件、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);7、车辆识别代号(车架号)和发动机号拓印件。
(二) 办理程序:大厅③号窗口领填《机动车注册登记表》,公车盖单位印章,私车车主签字,出具所需资料进行登记审核,开具《受理凭证》 检测站检车 ②号窗口交费 ④号窗口检验确认 ⑤号窗口微机自选牌照号码、领牌照 安装号牌 、照像 ⑤号窗口交照片,领取《行驶证》、《登记证书》。
二、 机动车过户、转出登记
(一)、所需资料:1、原、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;2、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(未得到或丢失、灭失和损坏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的,先由原机动车所有人领取《补领、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进行补办);3、公安刑侦查验证明和交易凭证。
(二)、办理程序:拓印两号、大厅③号窗口领填《机动车过户、转出、转入申请表》,提交资料,领取《受理凭证》 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交易凭证,公安刑侦查验证明 检测站检车 ①号窗口交费、照像 ⑤号窗口检验确认(转出交回号牌) ⑥号窗口领取《行驶证》(转出的领取《临时号牌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和转出车辆档案)。
三、 机动车转入登记
(一) 所需资料:1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;2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;3、机动车档案;4、《临时号牌》。
(二) 办理程序:大厅③号窗口领填《机动车过户、转出、转入申请表》,提交有关资料 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进行公安刑侦查验 检测站检车、拓印两号 ②号窗口交费 ④号窗口检验确认 ⑤号窗口微机自选牌照号码、领牌照 安装号牌、照像 ⑤号窗口交照片,领取《行驶证》、《登记证书》。
四、 机动车变更手续
(一) 机动车所有人登记项变更,包括变更姓名或单位名称、住所地址。
1、 所需资料:(1)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(2)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。
2、 办理程序:大厅③号窗口领填《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》,提交有关资料,确认车辆 ①号窗口交费 照像 ⑤号窗口交照片,领取《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。
(二) 机动车登记项变更,包括改变车身颜色;更换发动机、燃料种类;因修复需要更换车身、车架;因质量问题需换车、更换发动机、车架和车身。
1、所需资料:(1)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;(2)《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》、《准予变更通知单》;(3)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机动车行驶证》;(4)更换发动机、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(产品合格证);(5)公安刑侦查验证明;(6)认定的改装厂出据的“改装、改型合格证”或修理厂出据的证明;(7)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,还应当提交负责更换整车的制造厂出据的证明、出厂合格证原件。
2、办理程序:大厅③号窗口领填《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》、《准予变更通知单》,提交有关资料,进行车辆确认 报所领导审批 改装、改型厂进行改装 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公安刑侦查验证明 ③号窗口确认,开据《受理凭证》 检测站检车 ②号窗口交费 ④号窗口检验确认 照像 ⑤号窗口交照片,领取《行驶证》、《登记证书》。
五、 车辆抵押和注销抵押登记
(一) 所需资料:1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2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;3、抵押登记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;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持解除抵押登记证明原件;4、发动机号码、车辆识别号码(车架号码)拓印件。
(二) 办理程序:大厅③号窗口领填《机动车抵押/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》,提交有关资料 ⑤号窗口领取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抵押或注销抵押登记受理凭证》。
六、 机动车停驶、复驶登记
(一) 所需资料:1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2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;3、停驶登记,交回号牌、《行驶证》。
(二) 办理程序:大厅③号窗口领填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、提交相关资料 ①号窗口交费 ⑤号窗口领取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受理凭证》。复驶的同时领取号牌、《行驶证》。
七、 机动车注销登记
(一) 所需资料:1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2、机动车号牌、《行驶证》及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;3、报废车辆出据市金属回收部门的《回收证明》;交通灭失车辆出据交警大队开据的灭失证明;被盗抢的车辆出据由公安部门开据的被盗抢报案记录、侦破案情况证明。
(二) 办理程序:大厅③号窗口领填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、提交相关资料 ⑤号窗口交回号牌、《行驶证》 交车辆到市金属回收部门、领取《回收证明》 养征部门加盖养路费缴讫章 ①号窗口交费 ③号窗口交验有关资料 ⑤号窗口领取《注销凭证》。
八、 补、(换)领牌证登记
(一) 补(换)领号牌登记
所需资料:(1)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;(2)补领一面号牌的,需提交另一面号牌;换发机动车号牌的,提原机动车号牌、《行驶证》。
(二) 补(换)领机动车行驶证
所需资料:(1)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;(2)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;(3)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须拍摄车辆照片;(4)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提交原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。
(三) 补(换)领机动车登记证书
所需资料:(1)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;(2)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。
(四) 办理程序:大厅③号窗口领填《补领、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(公车盖单位公章、私车签字) 遗失补办到交警支队宣传科登报声明作废 需车辆照片的照像 ③号窗口交验相关资料 ①号窗口交费 ⑤号窗口领取所补(换)的牌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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