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1987年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,为适应、促进社会发展的需要,在精简、效能的原则下,组织机构、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,内设九个工作部门,外辖六个交警大队,24个交警中队、执勤点以及三个乡科级事业单位。由1987年的69名在编人员到现有交通民警252人,合同制职工51人,聘用协管员等各类临时人员近300人,系统内在用人员共600余人。特别是1997年理顺交通管理体制,加强交警队伍党的组织建设,成立党委以来,保山市交警支队在上级党委、政府、公安机关的领导下,坚持队伍建设“早抓、真抓、主动抓”的工作思路以及“两手抓、两手都要硬”的方针,走政治建警、依法治警、科技强警之路,牢牢把握“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”,以创建人民满意为目标,认真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狠抓队伍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,全面加强队伍建设。在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工作中努力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保证了队伍思想稳定、政治坚定,各项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,连续九年完成了省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,其中2000年获第一名。十余年来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,多次得到各级党委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,据不完全统计,涌现了青年文明号单位省级2个,市级14个;人民满意单位省级1个、市级3个,市级文明单位2个,先进基层政法单位3个,2人被评为“全国优秀人民警察”;支队被省委、省政府授予2002年度文明党委称号,10余人、两个单位分别荣立个人、集体三等功。每年涌现优秀交通民警、共产党员、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工作者、基层政法先进个人、优秀公务员以及各种岗位业务能手等各类先进典型80余人次,保山交警积极参加省市各种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,为保山政治、社会稳定、改革开放、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,树立了保山交警良好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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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交警为保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|
中队民警深入安全文明村户组织群众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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